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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数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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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只有在发生时才显得重要,举例来说,一个人死后,他的Facebook或Twitter帐户怎么办?谁来管理他的“数字遗产”?迁居到美国俄克拉何马州或许能解决这些问题。在俄州,数字财产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法律规定,该州居民有权管理已故亲属的网络帐户。俄州是美国少数几个立法规定如何处理逝者数字财产的州之一。
美国绝大多数州和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还未跟上21世纪的潮流——在网上工作生活,持有数字(而非实物)财产。受信息技术安全公司迈克菲(McAfee)委托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球各地消费者数字资产的平均价值为37438美元,这些资产包括在线照片库里的内容、个人信息和娱乐文件。就美国而言,这一均值则接近5.5万美元。
与此同时,网络社交媒体也呈现爆炸式发展。从这两件事中不难看出,数字式生活方式正在向人类生活的越来越广阔、越来越重要的领域渗透。但人活着还没什么问题,人如果死了问题就来了,因为逝者的家人和遗产继承人发现法律并不自动授予他们管理逝者数字财产的权利。
苹果(Apple)最近引发了一场风波。媒体报道着重指出,与书籍或光盘等物品不同,用户从苹果iTunes上付费下载的资料无法在用户本人死后转让给他人。苹果的用户协议称,数字产品的使用许可在所有者死后自动失效。
不过,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知识产权部门驻伦敦合伙人伊恩•卡雷特(Ian Karet)指出:“这件事其实不关乎法律的修改,问题的关键在于内容的提供方式。光盘、唱片、书籍等等的版权并未转让给购买者,购买者得到的只是使用许可。数字格式的内容更方便版权方进行控制。”
那么数字帐户中的个人数据呢?它肯定是帐户持有人的财产吧?当持有人去世后,它总该被移交给逝者的亲属吧?
法律在这块领域却没有与时俱进。
卡雷特表示,例如在近期的一个案件中,英格兰高等法院就认定电子邮件不属于财产。此案将进入上诉程序,但其中释放出的信息很明确。卡雷特说:“你或许认为你应当对存在云中的一些东西享有所有权,但法律却未必是这样规定的。当你死后,帐户提供商可能不会同意将帐户移交到你亲属手中。”
一些网络公司推出了供用户自行决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选项。
4月份,谷歌(Google)宣布推出“闲置帐户管理员”(Inactive Account Manager)功能,帐户持有人可指定当帐户闲置后该如何处理他们的Gmail信息和在线服务数据。谷歌表示:“我们希望这项新功能能够帮助您规划您的数字遗产,保护您的隐私和安全,并在您去世后为您的亲人提供方便。”
Facebook的相关政策却受到批评。它的政策条款称,“出于隐私原因,我们不允许逝者的亲友接管他们的Facebook个人帐户资料”。Facebook向已故帐户持有人的亲友提供了一个“缅怀”该帐户的选项,该选项“删除了联系方式和状态更新等敏感信息,只允许逝者的好友查看逝者的个人帐户资料。”
Facebook的网站条款称:“我们还允许亲属选择删除已故亲人的帐户……在逝者亲属试图获得逝者帐户控制权的个别情况下,我们将在妥善考虑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的前提下予以回应,并遵守限制提供商向第三方披露数据的适用法律。”
一些律师认为仍存在立法的必要。卡雷特说:“随着我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网上、以及远程存储成为惯例,人们可能会敦促立法机关将这一点纳入法律。”
在美国,负责为州立法机关起草法律的统一州法委员会(ULC)正在撰写《数字财产受托访问法案》(Fiduciary Access to Digital Assets act)草案。该法案将“允许受托人至少有权管理和分配数字财产、复制或删除数字财产、以及访问数字财产”。
康涅狄格州西哈特福德的律师苏珊娜•布朗•沃尔什(Suzanne Brown Walsh)担任起草该法案的ULC专项委员会的主席。她注意到了帐户提供商提供的自选选项。“这些公司着手处理此事固然很好,但我不认为这样做能解决问题。”她表示,“你还是需要为那些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的人、以及那些虽然考虑过但出于某种原因其对策并不管用的人立法。”
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确保亲属接管帐户不会受到联邦隐私法律的阻碍。沃尔什表示:“我们在努力弥合联邦法与州法之间的分歧。”
ULC预计将在2014年秋完成起草工作。该法案能否变为法律,将取决于州立法机关是否予以通过。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建议消费者检查一下自己的网络帐户、且务必在阅读条款和条件之后再点击“购买”按钮。
译者/徐天辰
作者:保罗•索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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